中国环境报北京1月28日电 (记者孙秀艳)四川省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等4起环境违法案日前被环保部挂牌督办。环保部表示,这些企业存在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拒不执行环保部门处理处罚决定等问题。环保部要求,涉嫌严重违法适用行政拘留的,应依法移送*机关。
2015年6月,威远县环保局对四川省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部分项目未批先建、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等违法行为处以36万元罚款,但至今尚未缴纳。
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钒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于2013年投产,至今未经竣工环保验收。其中200万吨/年球团生产装置未按环评要求建设脱硫设施,去年5月至10月,烧结机脱硫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大部分烟气通过旁路排放。去年7月和9月,威远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和按日连续处罚,共计183万元,但至今尚未缴纳。
内江市博威新宇化工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焦化节能改造工程项目于2013年投产,至今未经竣工环保验收。烟粉尘无组织排放、焦炉烟囱冒黑烟问题突出。
2014年,内江市甜郁纸业有限公司被纳入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并实施淘汰。2015年8月擅自恢复生产,通过暗管向沱江直排制浆造纸废水,化学需氧量、色度、悬浮物超标严重。当地环保部门于2015年10月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但该公司拒不执行。
隆昌新能源工业园入驻的7家企业中有5家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等环境违法问题。
对这4起案件,环保部要求,四川省环保厅督促当地人民政府清理这些企业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处罚到位并执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不得超标排污;逾期不执行处理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涉嫌严重违法适用行政拘留的,依法移送*机关。上述企业应在2016年7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